湘建辦函〔2014〕54號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邵陽市建工局,永州市房產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湖南省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湘建建函〔2014〕213號)、《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的通知》(湘建辦函〔2014〕4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671,附后)要求,我廳決定近期對各地宣貫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嚴厲打擊建筑市場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和其他重點工作實施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工作 1.各地按照湘建建函〔2014〕213號文件要求,宣貫落實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有關工作情況; 2.各地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落實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工作情況; 3.各地按照湘建辦函〔2014〕49號文件要求,嚴厲打擊建筑施工轉包違法分包行為工作情況;開展招投標專項檢查,打擊圍標串標、資質掛靠現象,依法懲處招投標違法行為的工作情況。 (二)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違”工作 各地按照《湖南省2014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湘政辦函〔2014〕20號)、《湖南省“六打六治”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湘政辦明電〔2014〕105號)要求,落實房屋市政工程“打非治違”工作情況。 (三)在建項目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各地調研、排查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以及對防止發生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問題采取的應對措施。 二、督查安排 (一)督查方式 方式一 1.座談。督查組與受檢市州座談,交流有關工作情況。 2.查閱資料。根據督查內容,督查組查閱受檢市州相關文件、資料。 3.抽取項目。采用網上平臺抽取、隨機抽查、巡查發現等方式確定4個在建工程項目。重點關注保障房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以及城市軌道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檢查現場質量安全失控項目、有群眾舉報的項目、排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及項目。 4.現場檢查。對抽取的項目根據督查內容對施工現場逐項進行檢查; 5.反饋意見。檢查完畢,督查組向受檢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書面反饋督查意見。 方式二 1.督查組按照“四不兩直”檢查方式(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直接檢查施工現場。 2.督查組向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反饋檢查情況。 (二)時間安排。2014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具體督查行程和人員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按照建辦市函〔2014〕671號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建筑工程項目全面排查工作,重點對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承發包、質量責任落實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各市州所屬建筑業企業全面自查自糾情況在2014年12月30日前報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省管企業報送省建筑業協會。各市州確保在2015年1月15日前對本地區(含所轄縣市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完成一次全面排查,并將排查工作進展情況、排查中發現的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工程質量問題及處理意見報送我廳建管處,我廳將定期統計各地全面排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匯總違法行為的查處意見,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并向社會公布。 (二)各市州按照湘政辦函〔2014〕20號文件要求,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并于11月25日前將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和工作總結情況(含依法依規處理的非法違法項目臺賬、未處理的非法違法項目臺賬、“打非治違”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情況)報我廳建管處,由我廳匯總后報請省政府對各地“打非治違”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三)各市州按照湘建辦函〔2014〕49號文件要求,做好本地區在建項目轉包違法分包的自查自糾工作,根據督查內容做好迎檢準備。
附件:1.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認真開展建筑工程項目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14〕671) 2.各方主體項目現場須提供材料清單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