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啟動建筑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通知
關于全面啟動建筑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通知
婁建辦〔2014〕34號
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局)、各建筑業企業、各監理企業、在建項目部及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使用過程的監管,切實控制起重機械運行過程中的危險因素,杜絕違章作業,預防起重機械生產事故的發生。落實《關于建筑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安裝使用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通知》(婁建發〔2014〕31號)要求。我局在9月份到10月份經過公開招投標,擇優選定黑龍江共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我局工程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平臺建設的中標單位,F已完成平臺建設和監控設備在線測試工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啟動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第一批測試合格的監控設備生產廠家
1. 黑龍江共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 杭州品茗科技有限公司
3. 山東富友有限公司
4. 上海睿技土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二、監控設備安裝時間安排
1. 凡在婁底市境內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均應安裝使用安全監控管理系統。2014年11月24日到12月31日為各有關單位自主選擇監控設備安裝時間。
2. 從2015年1月1日起,各級安監站對沒有安裝使用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均按企業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處理,對該起重機械強制停止使用。直到安裝和調試好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并接入婁底市工程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平臺,方可恢復起重機械的使用。
三、監控設備使用要求
1. 施工企業項目部對施工現場正在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進行實時監控。嚴格落實起重機械司機持證上崗制度,督促起重機械司機每天刷IC卡開機。利用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督促起重機械司機按章作業,杜絕違章作業。
2. 監理企業項目部對施工現場正在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和施工升降機進行實時監控。對施工企業落實重機械司機持證上崗制度和按章作業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沒有起重機械司機信息作業的起重機械視為無證開機,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業主單位和當地安監站。
3. 施工企業應利用婁底市工程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平臺,對本企業所有項目上使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對項目部落實起重機械司機持證上崗制度和按章作業情況進行考核。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及時整改到位。
4. 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通過在線管理平臺對施工現場的起重機械的安全監控管理系統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和無證開機的行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罰。
5. 對因擅自拆除安全監控管理傳感器、切斷安全監控管理系統電源等逃避監管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予以處罰。
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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