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
湖南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
湘建建【2010】239號
第一條 為推進全省建筑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所有在建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包括外省入湘建筑施工企業承建項目),按照本辦法規定,實行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是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監督機構”)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評分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為合格以上的即通過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
第四條 各級安全監督機構要組建成立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小組(以下簡稱“達標驗收組”),負責所監督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評定工作。各級達標驗收組的組織形式、人員資格和具體工作辦法等應報上級安全監督機構達標驗收組。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以下簡稱“省質安監總站”)達標驗收組組建后應報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技術指導委員會審定,并報經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第五條 達標驗收組由不少于3人組成,設組長1名。達標驗收組成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工程類學歷、中級以上工程類別技術職稱、5年以上監督工作經驗,且通過省質安監總站組織的相關業務知識培訓考核。
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市州達標驗收組發生人員變動時,應及時向省質安監總站達標驗收組書面報告人員變動情況,并附新成員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第六條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達標驗收工作應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分基礎施工、主體施工和裝修施工實行階段性動態評定。
階段性動態評定全部合格的工程項目,確認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合格;階段性動態評定全部合格,其中主體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優良的工程項目,確認為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優良。
第七條 工程項目每個施工階段的階段性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各階段性動態評定時,工程施工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第八條 階段性動態評定按照施工項目部自查和整改、建筑施工企業組織考核、現場監理部和建設單位簽署評價意見、安全監督機構日常監督評價、驗收評定組組織復查的程序進行。
施工項目部要嚴格按照相關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有關規定要求,組織項目管理人員針對工程項目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每周組織不少于1次的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自查。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落實責任,及時整改,并形成自查和整改記錄。
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有關規定要求,對工程項目每個施工階段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不少于1次的檢查考核和評分,并形成評分記錄,作出考核結論。
現場監理部和建設單位要加強對施工項目部自查和整改情況的檢查,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并根據檢查情況在《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階段性評定表》(見附件1,下同)上簽署安全質量標準化評價意見。
施工企業在工程項目部自查和整改的基礎上,通過企業考核以及現場監理部和建設單位的評價后,將自查整改匯總目錄、企業考核評分匯總表和《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階段性評定表》報項目監督安全監督機構,提出階段性評定申請。
日常監督評價按照監督規范化工作要求,對工程項目關鍵崗位人員配備、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基本條件以及項目現場重大危險源識別與控制等情況進行評價,并將相關監管信息及時錄入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
第九條 安全監督機構在接到施工企業階段性評定申請后,其達標驗收組在3個工作日內到施工現場組織復查。復查結合日常監督評價,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進行。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檢查評分的基礎上,日常監督評價中每下發一次整改通知的,在復查評分分值中扣1分;一次停工通知的,在復查評分分值中扣2分;記錄一次一般不良行為的,在復查評分分值中扣3分;記錄一次嚴重不良行為的,在復查評分分值中扣4分。工程項目各階段性評價全部完成后,提出該項目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結果。
安全監督機構應針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整改到位,并將階段性動態評價相關信息及時錄入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
第十條 安全監督機構應將各項目達標驗收結果及時排序匯總報本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并安排專人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達標驗收結果分企業匯總后,對不屬本市州管轄的企業,還應將有關情況抄送企業所在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達標驗收組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嚴守紀律,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格執法,認真完成本地區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
第十二條 達標驗收工作實施層級監督檢查。
省質安監總站達標驗收組應根據各市州上報本地達標驗收項目排序匯總情況進行抽查。抽查項目按工程類別隨機抽取,數量不少于市州上報的達標驗收合格項目總數的10%。抽查工作可結合“創建標準化示范工地”項目評選檢查、季度性督查進行,也可安排進行專項檢查。抽查項目名單由省質安監總站會同省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技術指導委員會以及市州達標驗收組隨機抽取確定,并接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紀檢監察部門的現場監督。
對驗收評定不認真、標準掌握不嚴格、項目抽查符合率低于50%的市州,將全數否決該市州上報的達標驗收合格項目,并暫停該市州達標驗收組驗收評定資格,嚴格要求限期整改,直至整改通過;對項目抽查符合率高于50%的市州,將按照項目抽查符合率同比例和市州上報的達標驗收合格項目總數的排序匯總情況,確定該市州達標驗收合格項目的數量和項目名稱(具體計算示例見附件2)。
各市州應參照本條規定組織對所屬縣(市)達標驗收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并設立和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加大投訴舉報處理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行。
湖南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附件.doc
附件1
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階段性評定表
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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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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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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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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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 完成比例 |
% | ||||||
工程 項目 自查 以及 整改 情況 |
附自查和整改匯總目錄
項目負責人:(簽章) | ||||||||||
施工 企業 現場 考核 意見 |
附施工企業考核評分匯總表
企業負責人:(簽章) | ||||||||||
建設單位評價意見 |
建設單位現場代表:(簽章) |
工程監理評價意見 |
總監理工程師:(簽章) | ||||||||
日常監督評價情況 |
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次數: 次 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次數: 次 記錄一般不良行為次數: 次 記錄嚴重不良行為次數: 次 項目安全監督工程師: | ||||||||||
驗收評定小組階段性評定結果 |
復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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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查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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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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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該項目 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等級為:
達標驗收組組長: 安全監督機構:(蓋章) 組員: | |||||||||||
注:本表1式3份,施工企業、驗收評定小組、安全監督機構各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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